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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試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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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於口試兩週前完成申請:
- 經指導教授確認學生論文題目與內容符合其所屬系所及專業領域,並同意申請口試後,學生可至校務資訊系統 ➜ 研究生學位考試 ➜ 填寫口試申請資料,先行儲存為暫存檔;並須同步至「博碩士論文庫」完成論文授權及公開日期設定。如需延後公開,請上傳相關佐證文件。完成上述作業後,請回至校務資訊系統將暫存資料送出。
- 學生須檢具紙本「口試申請表」及「學位論文符合學術倫理聲明書」,另「論文相似度比對報告」須由指導教授及學生於首頁簽名後繳交紙本,並連同論文是否延後公開之相關紙本文件一併送交所辦;同時,請將「論文相似度比對報告」之論文完整版掃描電子檔寄送至所辦。本所決議不另訂論文相似度比對標準,由指導教授自行審酌控管,並於申請口試時即須決定論文是否延後公開。
- 口試委員人數:3-4人,指導教授(含共指)為當然委員,但不得為主持人,指導教授外之考試委員人數應達二分之一(含)以上。且考試委員中應至少有1人為校外委員。
- 系統通知審核通過後,所辦將寄送電子聘函給口試委員。
- 請同學依指導教授規定寄送論文初稿電子檔或紙本文件給口試委員。
※ 若申請後有任何修改,最晚請於口試前3天通知所辦。 |
- 審核必修科目及畢業學分,符合所上研究生修業規定者方可同意其舉行口試。
- 論文相似度比對報告:目前學生可免費申請進行檢測比對,申請方式請至本校計算機與通訊中心網頁→教學服務→「文章剽竊檢測工具Turnitin」,進行線上申請,經審核通過後,計通將提供開通帳號,申請者可先下載學生版使用手冊參考,再進行論文相似度比對報告。
- 口試前完成開放授權:學生於「研究生學位考試登錄系統」申請考試時,須同步至「博碩士論文庫」完成論文授權、設定公開日期;若需延後公開,請上傳相關佐證文件。(請於申請口試時一併與指導教授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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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試
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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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學至所辦領取給委員簽領之相關文件資料。
- 請於口試開始前至少30分鐘預做準備並自行確認報告所需使用設備是否正常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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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口試當日如遇需修改論文題目,請務必當下通知所辦,相關簽領文件皆需重新列印。「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相關文件同學須登入「博碩士論文庫」列印(若論文需延後公開)。
- 口試現場審核簽署:完成設定後,學生須列印「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及佐證文件攜至考試現場,由全體學位考試委員審核並簽名(若論文需延後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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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試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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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修訂完成並經指導教授同意定稿
(含確認發表聲明書內容)後 ➜ 請至所辦領取推薦書 、 審定書 及「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若有)( 或由指導教授親自轉交) ➜ 確認文件備齊後,將論文 電子檔 上傳至本校圖書館系統 ➜ 圖書館審核通過 ➜ 經指導教授線上審核通過 ➜ 始可進行論文紙本印製。 |
- 若申請延後公開:請將授權書、延後公開申請書、延後公開證明文件及論文電子檔一併上傳系統。
- 若為立即公開:請將授權書及論文電子檔上傳系統。
- 發表聲明書請裝訂於紙本論文中(格式不拘)。
- 若申請延後公開:屆時需繳交論文兩本至圖書館,其中僅需於其中一本夾附公開申請書及證明文件(毋須裝訂),另一本則無需夾附。
(理學院於111年10月7日院教評會及111年12月22日教務會議核備通過如下:理學院「碩博士生學位論文」自我抄襲之規範,除依據「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原則」及「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及審議要點」辦理外,應於碩博士生學位論文中檢附一頁「發表聲明書」說明論文中之各章節是否引用過去發表的論文或報告,以及未來發表論文的規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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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
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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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於校務資訊系統辦理 離校手續 ➜ 系所簽核(離校前整理好研究室個人電腦及位置,歸還相關公務用品)確認後所辦才會進行簽核。
- 繳交1本論文至所辦➜繳交2本論文至圖書館➜ 可至註冊組領取畢業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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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紙本論文至少印製3本,所辦收1本,另2本請同學繳交至本校圖書館。
- 碩士班:完成論文紙本繳交及離校程序後,可領取畢業證書。口試當月25日起開始領取。
- 博士班:完成論文紙本繳交及離校程序後,可領取畢業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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