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試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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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於口試兩週前完成申請:
- 經指導教授確認學生論文題目與內容符合學生所屬系、專業領域及同意後,學生得檢具紙本「學位論文符合學術論理聲明書」、「論文相似度比對報告」請老師及學生於報告中第一頁簽名並掃描完整版電子檔Mail至所辦。本所決議不訂定論文相似度比對標準,由老師自行控管。
- 完成上述文件繳交,請至校務資訊系統➜ 研究生學位考試➜ 填寫口試申請➜ 點選通知系所。
- 口試委員人數:3-4人,指導教授(含共指)為當然委員,但不得為主持人,指導教授外之考試委員人數應達二分之一(含)以上。且考試委員中應至少有1人為校外委員。
- 系統通知審核通過後,所辦將寄送電子聘函給口試委員。
- 請同學依指導教授規定寄送論文初稿電子檔或紙本文件給口試委員。
※ 若申請後有任何修改,最晚請於口試前3天通知系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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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審核必修科目及畢業學分,符合所上研究生修業規定者方可同意其舉行口試。
- 論文相似度比對報告:目前學生可免費申請進行檢測比對,申請方式請至本校計算機與通訊中心網頁→教學服務→「文章剽竊檢測工具Turnitin」,進行線上申請,經審核通過後,計通將提供開通帳號,申請者可先下載學生版使用手冊參考,再進行論文相似度比對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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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試
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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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學至所辦領取給委員簽領之相關文件資料。
- 請於口試開始前至少30分鐘預做準備並自行確認報告所需使用設備是否正常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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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口試當日如遇需修改論文題目,請務必當下通知所辦,相關簽領文件皆需重新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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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試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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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論文修訂經指導老師同意定稿(並確認發表聲明書內容)➜ 同學與指導老師確認論文公開與否事宜(延後公開理由需詳細敘明,理由不充分國圖會進行退件,此部分變得相當嚴格,請務必遵守)➜請至所辦領取推薦書及審定書(或由指導教授親自轉交)➜ 確認上述文件備齊則可將論文及延後公開佐證文件一併上傳至本校圖書館系統➜經指導教授線上審核通過➜ 圖書館審核通過➜已審核通過之電子檔進行論文紙本印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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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有申請延後公開(以往紙本及線上電子檔分開決定是否延後公開)(今年整併,如果選擇延後公開係指紙本及線上電子檔一併延後,反之則立即公開),統一線上系統經指導教授電子簽核及審核通過後(如有共指,以其中1位指導老師電子簽核即可),待圖書館審核完畢才能列印紙本文件,並請至所辦用印後,連同論文一併繳交至圖書館。需繳交兩本論文至圖書館,其中一本須夾附核章後的申請書與佐證文件正本,由圖書館轉交國家圖書館;另一本則夾附影本,留存於清華大學圖書館典藏。請注意,申請書與佐證文件需以夾附方式放入論文中,毋須裝訂。
- 發表聲明書需裝訂於紙本論文中。(格式不拘)
(理學院於111年10月7日院教評會及111年12月22日教務會議核備通過如下:理學院「碩博士生學位論文」自我抄襲之規範,除依據「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原則」及「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及審議要點」辦理外,應於碩博士生學位論文中檢附一頁「發表聲明書」說明論文中之各章節是否引用過去發表的論文或報告,以及未來發表論文的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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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
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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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於校務資訊系統辦理 離校手續 ➜ 系所簽核(離校前整理好研究室個人電腦及位置,歸還相關公務用品)確認後所辦才會進行簽核。
- 繳交1本論文至所辦➜繳交2本論文至圖書館➜ 可至註冊組領取畢業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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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紙本論文至少印製3本,所辦收1本,另2本請同學繳交至本校圖書館。
- 碩士班:完成論文紙本繳交及離校程序後,可領取畢業證書。口試當月25日起開始領取。
- 博士班:完成論文紙本繳交及離校程序後,可領取畢業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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